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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 (Sat)

死刑

所謂的正義

不過是集體爆力的一種合法名稱罷了

[More・・・]

人類並沒有成熟到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

正義

是大家利益妥協下的集合體

當你認為殺人犯沒有權力奪走他人的生命

那你一個法官

不過也是個人類

憑什麼決定他人的生死?

你批著名為正義的外衣

不過是將大家的爆力付諸實行而以

沒有人

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

00:02  |  隨筆  |  引用:(0)  |  留言:(2)  |  編集  |  Top↑

*Comment

所以說那些該死的強姦犯都該被關到監獄裡肛到死
momo |  2008.11.23() 18:38 |  URL |  [留言:編集]

贊同(Y)
雖然身為法律人我的論點比較偏激(艮)
但是我覺得與其一槍爽快倒不如無期徒刑的漫漫長夜折磨人。
何況冤獄的比例大有人在,司法人員孰能無錯?
雖如此但是當這世界已經太過紊亂我們需要的真的不是第二個蘇建和
梓川玄 |  2008.11.16() 23:29 |  URL |  [留言: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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